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補匯總!2024年山西省及各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獎勵政策合集
2024年山西省及各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獎勵政策合集如下,想要申報山西省高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對于高企申報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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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1.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每年研發投入總量和增長情況,按研發投入的一定比例、分年度進行獎勵,分層次激勵引導企業持續增強研發活動。首次通過認定的最高獎勵10萬元,連續兩次通過認定的最高獎勵20萬元。
2. 對省外整體新遷入高新技術企業,對照先進地區政策給予一次性獎勵。
政策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7號)
大數據企業、高校或研究機構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加快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和若干政策的通知(晉政發〔2021〕25號)
綜改區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重復認定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5萬元。
政策依據: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山西綜改示范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辦法》的通知(晉綜示規發〔2023〕3號)
太原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太原市
1. 省級及以上認定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培育認定1個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其運營主體5萬元獎勵。
2. 對年度研發費用連續增長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經費總量和增量的10%給予獎勵,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連續兩次認定的最高獎勵20萬元,連續三次及以上的最高獎勵50萬元。
3. 對高新技術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專利技術并在太原市域內成功轉化應用的,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按技術合同交易額實際發生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
4. 對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遷入當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5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60萬元獎勵;1000萬元以上(含)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中共太原市委辦公室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原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并辦字〔2022〕17號)
對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補助。
政策依據: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原市創新提升營商環境加快推進市場主體倍增工程行動方案的通知(并政辦發〔2022〕17號)
1. 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將主要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領域、擁有發明專利1項或其他知識產權4項以上、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例4%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培育庫重點培育,對入庫兩年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30萬元獎勵,其中市級獎勵20萬元,縣(市、區)、開發區獎勵10萬元。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培育認定1個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其運營主體5萬元獎勵。
2. 對年度研發費用連續增長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經費總量和增量的10%給予獎勵,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連續兩次認定的最高獎勵20萬元,連續三次及以上的最高獎勵50萬元。
3.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市級科技創新券對每家企業每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5萬元(含)以內的按實際發生費用補助:超過5萬元的,超出部分按 50%的比例補助。
4. 對高新技術企業牽頭建設并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山西省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在省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分別一次性給予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獎勵。
5. 對高新技術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專利技術并在太原市域內成功轉化應用的,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按技術合同交易額實際發生額的 3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對引進先進科技成果并在3年內形成產品年新增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6.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營收增長對營業收入連續保持正增長,且上年度為近三個年度首次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
7. 對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遷入當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5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60萬元獎勵:1000萬元以上(含)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入的“鏈主”企業、科技領軍企業和科技服務機構,每引進1家給予5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太原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并科〔2022〕9號)
晉源區
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民營企業,積極爭取市級10萬元補助,區級再給予5萬元補助:連續兩次認定的,積極爭取市級20萬元補助,區級再給予10萬元補助:連續三次認定的,積極爭取市級30萬元補助,區級再給予15萬元補助。
政策依據:中共太原市晉源區委 太原市晉源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晉源區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晉源委發〔2019〕5號)
大同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大同市
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獎勵20萬元,對連續二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獎勵10萬元,對連續三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獎勵20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大同市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同政辦發〔2020〕64號)
關于印發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同政辦發〔2022〕27號)
大數據企業、高校或研究機構,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大同市加快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的實施方案和若干政策的通知(同政發〔2022〕3號)
大同市經濟開發區
1. 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入庫企業中擁有Ⅰ類知識產權1項目Ⅱ類知識產權5項以上的企業、對入庫兩年內首次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獎勵。區內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培育認定1個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其運營主體2萬元獎勵。
2. 大同經濟技術開發區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8萬元。
3. 從大同市域外整體遷入大同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遷入當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5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25萬元獎勵;1000萬元以上(含)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大同經濟技術開發區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辦法(試行)》的通知(同開綜發〔2022〕51號)
朔州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對首次通過、重新認定通過或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20萬元的獎勵。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朔州市支持科技創新獎勵辦法的通知(朔政辦發〔2018〕40號)
忻州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忻州市
1. 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其后按照認定后一年內研發投入總量和增長情況,按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2. 連續兩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其后按照認定后一年內研發投入總量和增長情況,按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 整體遷入忻州注冊經營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參照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標準執行。
政策依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實施細則》(忻科規〔2023〕1號)
1. 首次通過認定的最高獎勵10萬元,連續兩次通過認定的最高獎勵20萬元。
2. 市級財政對高新技術企業來忻注冊經營并連續三年及以上為忻州做出貢獻的,分年度給予獎勵。對市外整體新遷入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政策依據: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忻州市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忻政辦發〔2022〕22號)
忻州市經濟開發區
1. 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10萬元補助(要求企業5年內不得遷出)。
2. 對復審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通過一次給予3萬元補助,最多補助 3 次。
政策依據:《忻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創新創業扶持獎勵辦法(試行)(忻開管發〔2021〕115號)
晉中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對三星級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補10萬元,對二星級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補8萬元,對一星級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補5萬元。
政策依據:晉中市高新技術企業試行“動態星級管理、分類差異獎補”實施方案(試行)(2023年1月20日)
1. 對整體遷入晉中市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補5萬元。
2. 對在我市購買創新服務、開展技術合作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補助,每個企業年度創新券補助總額不超過 20 萬元。
政策依據:晉中市科技局 晉中市財政局關于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獎補措施 (試行)(市科發〔2023〕3號)
對認定成功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資金獎勵5萬元。
政策依據: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中市落實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任務清單的通知(市政辦發〔2022〕22號)
臨汾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臨汾市
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追加獎勵10萬元。
政策依據: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臨汾市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臨政辦發〔2018〕35號)
《臨汾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臨政辦發〔2022〕13號)
臨汾市經濟開發區
1.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2. 對在開發區注冊登記并實現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的企業,根據海關部門認證的進出口金額中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額給予獎勵,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額100萬元以下給予5%獎勵;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給予10%獎勵;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給予15%獎勵;500萬元以上給予20%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政策依據:臨汾經濟開發區鼓勵投資優惠辦法(試行)(2023年6月13日)
堯都區
在省、市支持基礎上,對每通過一次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政策依據: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堯區政辦發〔2022〕41號)
侯馬市
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追加獎勵5萬元。
政策依據:侯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侯政辦發〔2022〕53號
鄉寧縣
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每重新認定一次給予2萬元補助。
政策依據:鄉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鄉寧縣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鄉政辦發〔2019〕1號)
隰縣
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在省獎勵10萬元、市獎勵10萬元的基礎上,縣政府再獎勵10萬元,對第二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企業,縣政府追加獎勵5萬元。
政策依據: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隰政辦發〔2022〕28號)
陽泉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陽泉市
1. 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認定一次給予獎勵資金10萬元;對新引進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2. 對于在陽泉市注冊,為我市企業提供高企申報服務,當年成功通過認定數量超過10家(含10家)的中介機構,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
政策依據:陽泉市科學技術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扶持辦法(2023年12月31日)
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
1. 對首次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第一年給予其10萬元獎勵;次年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15%(含)以上,給予其5萬元獎勵;第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30%(含)以上,給予其最高10萬元獎勵。對非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其一次性5萬元獎勵。對域外高新技術企業落戶開發區,且稅收不低于20萬元的,給予其一次性10萬元獎勵。
2. 同一企業三年內同時被認定為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規上企業(工業企業)、股改上市企業其中三類資質的,給予其5萬元獎勵。
3. 支持中介機構為企業提供申報高企、專精特新、股改培訓指導等相關服務,對當年成功通過高企、“專精特新”企業認定數量超過3家的中介機構,給予其一次性最高不超過5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支持創新主體培育發展辦法十三條(試行)》(?2021年4月1日)
陽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1.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另外追加5萬元創新券;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另外追加5萬元創新券;對高新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一年以上)遷入的,給予15萬元獎勵,另外追加5萬創新券。
2. 對有效期內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連續保持正增長,且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獎勵。
3. 經高新區科技主管部門備案的中介機構,每年度輔導一家區內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重新認定),給予1萬元獎勵,單個輔導機構最高獎勵不超過5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陽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持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2023年9月30日)
晉城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晉城市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省級獎勵政策外,市級按照企業通過認定當年的銷售規模分層次進行獎勵。銷售收入小于500萬元的獎勵10萬元,銷售收入在500萬元(含)至2000萬元的獎勵20萬元,銷售收入在2000萬元(含)以上的獎勵30萬元。對再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再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銷售收入相比首次通過認定時達到更高層次獎勵條件的,分別再追加獎勵10萬元或20萬元。
政策依據: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晉市政辦〔2022〕5號)
城區
鼓勵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城市城區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的(城政辦發〔2018〕60號)
沁水縣
對通過認定(含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沁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沁水縣支持科技創新六項政策和沁水縣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沁政辦發(〔2022〕21號)
長治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長治市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下一年給予2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中共長治市委 長治市人民政府落實《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配套措施(2018年12月25日)
潞州區
1.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
2. 對在我區注冊登記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每輔導一家區內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獎勵2萬元,每家中介機構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
政策依據:長治市潞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治市潞州區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潞州政辦發〔2021〕68號)
高新區
1.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或有效期內將工商、稅務注冊登記地址變更至本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在省級機關部門備案的中介服務機構,每輔導一家區內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重新認定),給予1萬元獎勵。
2. 對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長治高新區關于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獎勵辦法(修訂)(長高發〔2021〕5號)
上黨區
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支持30萬元,當年積極培育申報的支持20萬元。
政策依據: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 關于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獎勵支持辦法(試行)(長上政發〔2020〕46號)
潞城區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資金支持,3年后通過復審,再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長治市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治市潞城區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潞城政辦發〔2020〕38號)
運城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三年一度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連續3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政策依據: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運城市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運政辦發〔2020〕35號)
運城市人民政府關于運城市進一步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運政發〔2020〕38號)
呂梁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呂梁市
對首次通過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最高獎勵10萬元。對連續3次通過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最高獎勵20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呂梁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 (呂政發〔2018〕32號)
呂梁經濟技術開發區
1. 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將主要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領域、擁有發明專利1項或其他知識產權4項以上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例4%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培育庫重點培育。對入庫兩年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連續3次通過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再一次性給予40萬元。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培育認定1個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其運營主體5萬元獎勵。
2. 對年度研發費用連續增長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經費總量和增量的10%給予獎勵,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連續兩次認定的最高獎勵20萬元,連續三次及以上的最高獎勵50萬元。
3.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兌現申請在5萬元(含)以內的按實際發生費用補助;兌現申請超過5萬元的,超出部分按60%的比例進行補助;每戶企業每年度創新券補助總金額不得超過20萬元。
4. 對高新技術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專利技術并在呂梁經開區成功轉化應用的,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按技術合同交易額實際發生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對引進先進科技成果并在3年內形成產品年新增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5. 對營業收入連續保持正增長,且上年度為近三個年度首次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
6. 對整體遷入我區的高新技術企業,遷入當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5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60萬元獎勵;1000萬元以上(含)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入的“鏈主”企業、科技領軍企業和科技服務機構,每引進1家給予5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呂梁經濟技術開發區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呂經開委發〔2022〕7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