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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惠企!成都青羊區促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認定獎補流程和材料條件細則
文旅惠企!青羊區關于促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等內容,包括文旅產業認定獎補流程和材料條件等內容,請文化旅游相關的企業單位參考知悉,有需要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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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青羊區促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認定對象
(一)支持對象應是主營業務不屬于國家明確限制和淘汰產業領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旅企業、文旅行業組織。政策具體條款中,對支持對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二)支持對象在青羊區穩定經營且依法履行法定義務,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無重大違規違法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
二、成都青羊區促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認定申兌方式
本政策申兌方式共兩種,分為“免申即享”和“易申快享”,細則中除標注為“免申即享”的條款外均為“易申快享”條款。“易申快享”條款均執行線上申報,若因保密或其他不便線上申請原因無法線上申報的,由各街道辦事處代為辦理。
(一)“免申即享”標準流程
1. 名單確定。區文體旅局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實施細則和業務數據篩選形成符合條件的擬支持對象名單,形成支持資金分配方案。
2. 事項審批。區文體旅局按照財政資金使用相關規定,完成資金分配方案部門審批程序。
3. 意愿確認。區文體旅局在完成資金分配方案最終審批程序后,依托“蓉易享”平臺和線下企業服務體系,向擬支持對象定向推送惠企事項兌現提醒信息,并組織引導其在“蓉易享”平臺對接受獎補資金支持的意愿和對收款賬戶信息進行確認。可要求企業提供領取獎勵的必要證明材料。
4. 資金兌現。區文體旅局在意愿和信息確認結束后,及時向區財政局提交資金申請,按區政府產業扶持資金兌付流程將資金撥付到已完成確認的經營主體賬戶。
(二)“易申快享”標準流程
1. 申報受理:區文體旅局發布申報通知后,支持對象在“蓉易享”平臺提交申請。
2. 事項審批:經申報單位所屬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區文體旅局組織開展專家評審、部門聯席會議評審等審批程序。
3. 資金兌現:區文體旅局在完成資金分配方案最終審批程序后,及時向區財政局提交資金申請,按區政府產業扶持資金兌付流程將資金撥付到已完成確認的經營主體賬戶。
三、成都青羊區促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認定申兌時間
采取每年集中扶持的方式組織申兌,原則上每年組織申報兩次,具體時間以區文體旅局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四、成都青羊區促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認定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分為基礎申報材料和附加申報材料兩部分,附加申報材料按照本細則各條款的具體規定執行,復印件(掃描件)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原件應按需提交查驗。基礎材料如下:
(一)基礎材料(所有申報項目均須提供)
1.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
2.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無違法違規證明版);
4.在青羊區穩定經營且依法履行法定義務相關佐證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由青羊區稅務局蓋章的申報年度完稅證明資料等)。
(二)附加材料
按照本細則各條款的具體規定及申報通知執行。
五、成都青羊區促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認定申報條件及證明材料
第一條 支持文旅企業快速成長。鼓勵文化、體育、旅游等產業發展,自注冊成立之日起3年內首次實現年度營收1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一)申報條件
1.自注冊成立之日起3年內首次實現年度營收1000萬元(含)以上的文旅企業;
2.政策有效期內申報主體最多享受一次獎勵。
(二)申報材料
1.企業介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主營業務、年度總結、特色亮點工作、企業規模等);
2.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企業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體現年度營業收入)。
第二條 鼓勵企業“上榜”。被市級以上政府、權威機構授予榮譽稱號(如六類“500強”“全國文化企業30強”“中國旅游集團20強”、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成都市文創企業百強榜等)的文旅企業,按照國家、省、市級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申報條件
1.申報期內被授予條款所述榮譽稱號的企業可享受,同一榮譽稱號補貼次數不超過1次;
2.已享受過獲獎獎勵的項目,新獲評上級獎項的,獎勵金額可按差額補齊;
3.同一企業全年享受獎勵不超過1次。
(二)支持標準
1.申報主體獲得國家級榮譽稱號,給予30萬元獎勵;
2.申報主體獲得省級榮譽稱號,給予20萬元獎勵;
3.申報主體獲得市級榮譽稱號,給予10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獲得榮譽稱號相關證明材料(文件、證書等)。
第三條 梯度培育企業壯大。
(一)(免申即享)支持文創企業上標。對首次上標的文創企業,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
1.申報條件
首次在我區成功納入成都市文創產業統計且申報期限內在庫的標上文創企業,并做到依法統計、按時報表。對統計關系遷入青羊的標上文創企業,視同在我區首次入庫企業。
2.免申即享流程
區文體旅局會同區委宣傳部確認入統名單,提出擬支持名單和資金分配方案,按“免申即享”標準程序推動獎勵資金兌付至企業。
(二)鼓勵住宿業、文體娛樂業企業上臺階。
1.對年度營業收入超過200萬元,增速高于全區行業增速且為正增長的限上住宿業企業,按當年營業收入200萬元、500 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 億元及以上七個檔次,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此基礎上,按當年營業收入增量的3%再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累計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1)申報條件
申報年度營業收入超過200萬元,增速高于全區行業增速且為正增長的限上住宿業企業。
(2)申報材料
經相關部門蓋章認定的申報年度及上一年度1—12月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報表。
2.對當年1—11月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增速高于全區行業增速且為正增長的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按當年1—11月營業收入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及以上七個檔次,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此基礎上,按當年年1—11月營業收入增量的3%再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累計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1)申報條件
申報年度1—11月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增速高于全區行業增速且為正增長的規上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
(2)申報材料
經相關部門蓋章認定的申報年度及上一年度1—12月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報表。
第四條 鼓勵文體旅場地開發建設。對在青羊區內新投資建設的文體旅綜合空間項目,固定投資額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的,自項目建成營運1年后,按照固定投資額的5%給予項目投資主體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一)申報條件
(1)自竣工驗收完成當年起三年內的,在青羊區內新投資建設的文體旅綜合空間項目,固定投資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
(2)項目建成營運1年以上。
(二)申報材料
(1)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財務審計報告(體現項目投固定投資總額);
(2)項目驗收合法合規證明、項目竣工報告等佐證資料;
(3)項目介紹、設計方案、現場照片等佐證資料;
(4)項目運營建成運營時間等佐證資料;
(5)申報對象基本情況介紹,含項目基本情況、項目運營情況、文體旅綜合空間實地照片等佐證材料。
第五條 支持老舊建筑改造提升。采取社會化投資,升級改造使用面積達到1000㎡以上的我區老舊建筑為文旅產業項目載體且正常運營的,按更新改造建筑面積計算不超過1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投資企業最高200萬元的補貼。
(一)申報條件
1.被改造建筑建成年限在15年以上;
2.升級改造使用面積達到1000㎡以上,且被改造建筑內部、外部均需改造提升,基礎配套設施、功能需有提升;
3.項目載體改造完成并正常運營,改造完成后2年內入駐文旅企業使用面積達到65%(含)以上;
4.注冊在青羊區企業數量占入駐企業總數比例達50%(含)以上;
5.申報對象為依法在青羊區履行納稅及統計義務的文旅企業。
(二)申報材料
1.載體產權復印件;
2.載體改造規劃設計方案、改造前后對比圖(對比圖須體現內外部改造、基礎配套設施升級、功能提升等內容);
3.改造驗收報告(含改造使用面積);
4.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改造投資專項審計報告;
5.入駐企業清單,注冊在青羊區企業清單及營業執照,入駐文旅企業清單及營業執照,經營場地租賃合同復印件、實際經營照片。
第六條(免申即享)支持園區評定、考核。
(一)支持園區評定。促進文旅產業集聚發展,被新評定為區級以上文化產業園區的,按照國家、省、市、區級分別給予運營企業最高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申報條件
申報期內被首次評定為區級及以上文化產業園區或基地,并取得相關批復文件的運營企業可享受,運營企業的認定以批復文件為準。
2.免申即享流程
區文體旅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區級以上文化產業園區相關評定文件提出擬支持名單和資金分配方案,按“免申即享”標準程序推動獎勵資金兌付至企業。
3.特別說明
已享受過園區評定獎勵的企業,新獲評上級認定的,獎勵金額可按差額補齊。
(二)支持園區考核。區級文化產業園區后續運營實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后,按照考核等次給予運營企業每年最高30萬元的運營補貼。
1.申報條件
區文化產業園區年度考核合格。
2.免申即享流程
區文體旅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區級園區認定批復文件及年度考核結果等相關文件提出擬支持名單和資金分配方案,按“免申即享”標準程序推動獎勵資金兌付至企業。
3.特別說明
區級文化產業園區的認定、管理、考核由區少城國際文創谷管委會按照《青羊區文化創意產業園認定管理辦法》和《青羊區文化創意產業園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第七條 激勵文化作品創先爭優。文學類、藝術類等文化作品(產品)獲得省級及以上政府主辦或支持舉辦的比賽中(不含所屬事業單位和其他行業組織和機構)獲獎的,根據舉辦層級及獲獎類別,按照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獲獎企業最高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申報條件
1.文學類、藝術類等文化作品(產品)在省級以上政府主辦或支持舉辦(含協辦、指導舉辦等)的比賽中獲獎;
2.作品堅持正確導向、內容積極健康、無意識形態問題;
3.已享受過獲獎獎勵的項目,新獲評上級獎項的,獎勵金額可按差額補齊;
4.同一企業全年享受獎勵不超過1次。
(三)支持標準
1.政府主辦的比賽:對于一等獎(金獎)、二等獎(銀獎)、三等獎(銅獎)、提名入圍優秀獎(僅國家級獎項申報),同一獎項中的執行標準按照國家級30、25、20、10萬元,省級10、5、3萬元進行核定;
2.政府支持舉辦的比賽:對于一等獎(金獎)、二等獎(銀獎)、三等獎(銅獎)、提名入圍優秀獎(僅國家級獎項申報),同一獎項中的執行標準按照國家級15、10、8、5萬元,省級5、3、2萬元進行核定。
(三)申報材料
1.獲得國家、省級以上政府獎勵的相關文件等佐證資料;
2.獲獎作品(產品)的創作大綱、作品照片或圖示等佐證資料;
3.文學類、藝術類等文化作品(產品)版權證明等佐證資料。
第八條 促進演藝市場繁榮發展。
(一)鼓勵優秀原創文藝作品生產。原創文藝作品進行公開商業演出,單個作品年度演出不低于30場且年度票房收入達到200萬元(含)以上的,從首演之日起2年內,每年按照該作品年度票房收入的10%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的補貼。
1.申報條件
(1)作品需于申報期內進行公開商業演出;
(2)單個作品年度演出不低于30場;
(3)單個作品在青羊區結算的年度票房收入達到200萬元(含)以上;
(4)項目申報年度在首演之日起2年內;
(5)文藝演出堅持正確導向,演出內容積極健康,無意識形態問題,無重大安全事故;
(6)原創文藝作品生產補貼、優秀文藝作品引進補貼、演藝場館運營補貼開展三選一,不疊加享受,同一申報主體全年享受補貼不超過1次。
2.申報材料
(1)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復印件等;
(2)相關部門出具的演藝演出批準文書;
(3)原創作品版權證明復印件;
(4)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體現申報項目在青羊區結算的年度票房收入、單個作品年度演出場次);
(5)演出合同、演出活動方案、票務平臺數據、發票、銀行轉賬記錄等財務憑證復印件。
(6)每場演出1張以上高清照片。
(二)鼓勵優秀文藝作品引進。引進國內外具有影響力的文藝作品進行公開商業演出,單個文藝作品年度演出不低于4場次且年度票房收入達到1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該作品票房收入的10%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1.申報條件
(1)作品需于申報期內在青羊區進行公開商業演出;
(2)單個作品在青羊區年度演出不低于4場;
(3)單個作品在青羊區結算總票房收入達到100萬元(含)以上;
(4)作品從青羊區外引進;
(5)文藝演出堅持正確導向,演出內容積極健康,無意識形態問題,無重大安全事故;
(6)原創文藝作品生產補貼、優秀文藝作品引進補貼、演藝場館運營補貼開展三選一,不疊加享受,同一申報主體全年享受補貼不超過1次。
2.申報材料
(1)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復印件等;
(2)相關部門出具的演藝演出批準文書;
(3)國內外具有影響力的文藝作品相關印證資料;
(4)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體現申報項目在青羊區結算的年度票房收入、單個作品年度演出場次);
(5)演出合同、演出活動方案、票務平臺數據、發票、銀行轉賬記錄等財務憑證復印件;
(6)每場演出1張以上高清照片。
(三)鼓勵演藝場館運營。青羊區演藝場館年度演出不低于150場且年度票房收入達到2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年度總票房收入的5%給予場館運營企業最高30萬元的補貼。
1.申報條件
(1)場館年度演出場次不低于150場;
(2)場館運營企業在青羊區結算的票房收入達到200萬元(含)以上;
(3)演出堅持正確導向,演出內容積極健康,無意識形態問題,無重大安全事故;
(4)單個場館政策有效期內享受補貼不超過2次;
(5)原創文藝作品生產補貼、優秀文藝作品引進補貼、演藝場館運營補貼開展三選一,不疊加享受,同一申報主體全年享受補貼不超過1次。
2.申報材料
(1)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復印件等;
(2)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登記相關佐證資料;
(3)相關部門出具的演藝演出批準文書;
(4)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體現申報項目在青羊區結算的年度票房收入、場館年度演出場次);
(5)演出合同、演出活動方案、票務平臺數據、發票、銀行轉賬記錄等財務憑證復印件;
(6)每場演出1張以上高清照片。
(四)鼓勵營業性演出活動開展。企業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年度票房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企業年度票務收入的1%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補貼。
1.申報條件
(1)企業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在青羊區結算的年度票務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
(2)演出堅持正確導向,演出內容積極健康,無意識形態問題,無重大安全事故。
2.申報材料
(1)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復印件等;
(2)相關部門出具的演藝演出批準文書;
(4)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體現申報主體在青羊區結算的年度票房收入、年度演出場次);
(5)演出合同、演出活動方案、票務平臺數據、發票、銀行轉賬記錄等財務憑證復印件;
(6)每場演出1張以上高清照片。
第九條 鼓勵文博非遺傳承發展。
(免申即享)(一)鼓勵非遺傳承發展。已列入青羊區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并新進入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按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項目申報主體10萬元、8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申報條件
(1)已列入青羊區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2)新進入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3)申報企業需積極宣傳青羊非遺品牌,參加青羊非遺公益活動,年均不少于6場。
2.免申即享流程
區文體旅局根據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等相關文件提出擬支持名單和資金分配方案,按“免申即享”標準程序推動獎勵資金兌付至企業。
(二)支持博物館品牌建設。非國有博物館獲得由國家文物主管部門評定的一、二、三級證書,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申報條件
(1)博物館需經相關文物行政部門(省文物局或市文廣旅局(市文物局)等)備案批復。
(2)博物館需進入成都市免費(低票價)開放博物館名錄;
(3)取得民辦非企業法人資格;
(4)一、二、三級博物館以國家文物局或中國博物館協會認定為準,且未被取消等級資格;
(5)博物館館址在青羊區內。
2.申報材料
(1)博物館備案確認書等相關佐證資料;
(2)進入成都市免費(低票價)開放博物館名錄相關佐證資料;
(3)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4)國家文物局頒發的博物館等級標牌、證書或中國博物館協會的公示文件。
第十條 支持蜀錦蜀繡產業發展。
(一)支持蜀錦蜀繡企業融合發展。支持蜀錦蜀繡企業(工坊)與服裝、鞋、家居等時尚消費品企業融通發展,推出融入大眾生活的蜀錦蜀繡相關產品,按時尚消費品企業支付給蜀錦蜀繡企業(工坊)的加工費的10%標準,給予蜀錦蜀繡企業(工坊)最高50萬元的獎勵。單個申報主體累計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與企業與服裝、鞋、家居等時尚消費品企業合作,推出融入大眾生活的蜀錦蜀繡相關產品;
(2)申報主體已實際獲得加工費。
2.申報資料
(1)產品文字、圖片、銷量介紹;
(2)合同復印件、實際獲得加工費佐證資料。
(二)支持蜀錦蜀繡企業創先爭優。鼓勵蜀錦蜀繡企業(工坊)積極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相關政策補貼,對年度營收2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上級獎補資金的50%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申報主體每年最多享受一次,政策有效期內同一項目不重復享受。
1.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相關政策補貼,且當年年度營收200萬元(含)以上;
(2)申報主體已實際獲得補貼。
2.申報資料
(1)申報主體獲得政策補貼相關文件等佐證資料;
(2)補貼金額到企業銀行賬戶相關佐證資料;
(3)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企業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體現年度營業收入)。
第十一條 支持音樂獎項活動舉辦。在青羊區舉辦的國際級和國家級音樂榜、音樂獎和音樂頒獎典禮等重大音樂活動,按照實際支出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一)申報條件
申報對象在青羊區舉辦國際級和國家級音樂榜、音樂獎和音樂頒獎典禮等重大音樂活動。
(二)申報材料
1.活動方案;
2.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主辦或支持舉辦的相關佐證資料;
3.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對典禮活動所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進行評估的績效報告(體現活動內容、參與人數、媒體宣傳及影響效果、經濟效益等);
4.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活動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5.舉辦活動的相關圖片等印證材料。
第十二條 鼓勵影視作品播映。
(一)鼓勵優秀電影播映。企業出品(出品排序前三名)的電影,在中央電視臺(以下簡稱“央視”)六套首播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二)鼓勵優秀電視劇播映。企業出品(出品排序前三名)的電視劇,在央視一套、八套首播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在央視其他頻道或在國內有影響力的省級衛視首播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三)鼓勵優秀動畫片播映。企業出品(出品排序前三名)的動畫作品在央視十四套首播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在其他有影響力的少兒頻道首播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四)鼓勵優秀紀錄片播映。企業出品(出品排序前三名)的紀錄片在央視一套、九套首播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在旅游衛視等其他旅游專業衛星電視頻道首播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五)鼓勵優秀綜藝作品播映。企業出品(出品排序前三名)的綜藝作品,在央視或國內具有影響力的省級衛視首播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本條款同一申報主體全年享受補貼不超過2次。
1.申報條件
(1)申報作品已制作完成并取得相應發行或公映許可證書,且播出完結;
(2)申報作品出品方為獨立出品的,直接判定為符合出品排序條件;申報作品出品方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主體出品的,按照申報作品投資額比例高低進行排序,排序結果為前三名的符合出品排序條件;
(3)申報作品在院線、央視/省級衛視和網絡平臺的首播補貼依照就高原則予以補貼,不可疊加享受;
(4)同一企業全年享受補貼不超過2次。
2.申報材料
(1)作品出品排序前三名證明材料(出品排序前三名截圖或投資協議、銀行轉賬記錄等);
(2)電影公映許可證或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或動畫片發行許可證或網絡影視上線備案許可號或綜藝節目審批材料復印件等相關印證資料;
(3)首輪播出頻道(網站)證明資料。
第十三條 鼓勵影視作品創先爭優。
(一)影視作品獲獎獎勵。企業出品(出品排序前三名)的電影,獲得中央宣傳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以及中國電影華表獎、中國電影金雞獎、大眾電影百花獎主要獎項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獲得中國電影華表獎、中國電影金雞獎、大眾電影百花獎主要獎項提名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出品(出品排序前三名)的電視劇,獲得中央宣傳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以及中國電視劇飛天獎、中國電視金鷹獎、白玉蘭獎等主要獎項的,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獲得中國電視劇飛天獎、中國電視金鷹獎、白玉蘭獎等主要獎項提名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申報條件
(1)同一影視作品多次獲獎的,企業可選擇就高申報,不可疊加享受;
(2)申報作品出品方為獨立出品的,直接判定為符合出品排序條件;申報作品出品方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主體出品的,按照申報作品投資額比例高低進行排序,排序結果為前三名的符合出品排序條件;
(3)國內具有影響力的省級衛視:北京衛視、東方衛視、江蘇衛視、浙江衛視、湖南衛視、廣東衛視;
(4)國內有影響力的視頻網站:愛奇藝、騰訊、優酷、芒果TV、嗶哩嗶哩等。
2.申報材料
1.電影公映許可證、電視劇發行許可證;
2.作品出品排序前三名證明材料(出品排序前三名截圖或投資協議、銀行轉賬記錄等);
3.獲獎文件復印件、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二)票房貢獻補貼。鼓勵企業參與制作(出品順序排名前三名)的電影、電視劇、綜藝、動畫、短劇、微短劇等影視作品,單個作品自首播之日起兩年內累計票房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票房分賬所得金額的2%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1.申報條件
(1)電影公映許可證或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或動畫片發行許可證或網絡影視上線備案許可號或綜藝節目審批材料復印件等相關印證資料;
(2)申報作品出品方為獨立出品的,直接判定為符合出品排序條件;申報作品出品方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主體出品的,按照申報作品投資額比例高低進行排序,排序結果為前三名的符合出品排序條件;
(3)同一申報全年享受補貼不超過2次。
2.申報材料
(1)電影公映許可證或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或動畫片發行許可證或網絡影視上線備案許可號或綜藝節目審批材料復印件等相關印證資料;
(2)出品排序前三名證明材料(出品排序前三名截圖或投資協議、銀行轉賬記錄等)。
(3)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體現分得的票房收入,并附票房分成合同、發票、銀行轉賬記錄、票務平臺票房數據等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鼓勵優質本土影視作品生產。上述播出、獲獎的影視作品體現青羊題材,或主線講述青羊人物故事,或正面展示青羊城市形象(電影作品在青羊外景取景播映時間每部5分鐘(含)以上、電視連續劇作品在青羊外景取景播映時間每部超過總片長的5%(含)以上,且含有拍攝取景點名稱和鳴謝青羊企事業單位的),綜藝作品以青羊區為主要拍攝地(1集及以上),在播出或獲獎的補貼標準上再追加50%的補貼。
(一)申報條件
1.影視作品在青羊區取景拍攝,有助于提升青羊區地方形象,宣傳青羊區文旅特色的地標性建筑、標志性人文景觀;
2.上述播出、獲獎的影視作品是指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申報條件并評審通過的作品;
3.符合區內取景條件的作品內容需顯示拍攝取景點名稱和鳴謝青羊企事業單位;
4.此條款不能單獨申報,需在獲得本政策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政策扶持后再進行申報。
(二)申報材料
1.體現青羊題材,或主線講述青羊人物故事,區內取景證明材料;
2.區內取景的作品需提供播放時長證明,含拍攝取景點名稱和鳴謝青羊企事業單位的作品畫面內容。
第十五條 鼓勵優秀創意設計作品創先爭優。文化創意設計作品在市級以上政府主辦或支持舉辦的比賽中(不含所屬事業單位或者其他行業組織和機構主辦比賽)獲獎的,根據舉辦層級及獲獎類別,按照國家、省、市級分別給予獲獎企業最高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在國際比賽中獲獎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申報條件
1.作品在市級以上政府主辦或支持舉辦(含協辦、指導舉辦等)的比賽或國際比賽中獲獎;
2.同一項目獲獎獎勵就高不疊加,同一企業全年享受獎勵不超過1次。
(二)支持標準
1.政府主辦的比賽:對于一等獎(金獎)、二等獎(銀獎)、三等獎(銅獎)、提名入圍優秀獎(國家級獎項申報),同一獎項中的執行標準按照國家級30、25、20、15萬元,省級20、15、10萬元,市級10、5、3萬元進行核定;
2.政府支持舉辦的比賽:一等獎(金獎)、二等獎(銀獎)、三等獎(銅獎)、提名入圍優秀獎(僅國際級、國家級獎項申報),同一獎項中的執行標準按照國家級20、15、10、8萬元,省級10、8、5萬元、市級5、3、2萬元進行核定;
3.國際比賽:德國IF獎(概念設計獎除外)、德國紅點獎(概念設計獎除外)、日本GMARK獎優良設計大獎、美國IDEA獎、意大利金圓規獎等。對于一等獎(金獎)、二等獎(銀獎)、三等獎(銅獎)、提名入圍優秀獎,同一獎項中的執行標準按照50、45、40、30萬元進行核定。
(三)申報材料
1.獲得國家、省級、市級相關部門獎勵的相關文件等印證資料;
2.作品版權證明復印件;
3.獲獎作品的創作大綱、作品照片或圖示等資料。
第十六條 鼓勵優秀創意設計作品生產。單個原創設計作品年度銷售額達1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年度銷售額的5%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區內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文博資源進行產業化開發,研發具有青羊特色的文創產品并投入銷售,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產品年度銷售額達5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年度銷售額的5%給予最高可達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一)申報條件
1.原創設計作品年度銷售額達100萬元(含)以上或者具有青羊特色的文創產品年度銷售額達50萬元(含)以上;
2.同一企業全年享受獎勵不超過1次。
(二)申報材料
1.產品版權證明復印件;
2.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體現該產品年度銷售額);
3.對青羊特色文博資源進行設計開發相關證明材料(授權情況、產品介紹、設計開發方案、照片等)(申報青羊區特色文創產品提供);
(4)產品宣傳圖片、媒體報道等佐證資料。
第十七條 鼓勵高能級旅游品牌建設。
(一)(免申即享)鼓勵爭創高能級旅游景區。對新創建成功的國家5A、4A級旅游景區,分別給予創建單位3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的獎勵。對新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的,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旅游休閑街區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申報條件
申報年度內新創建成功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國家5A、4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省級旅游休閑街區。
2.免申即享流程
區文體旅局根據上級相關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公示評定文件提出擬支持名單和資金分配方案,按“免申即享”標準程序推動獎勵資金兌付至企業。
(二)(免申即享)提升高能級旅游品牌體系。對新評為“國家五星級飯店”、“國家四星級飯店”的酒店,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評為“國家金鼎級文化主題旅游飯店”、“國家金樹葉級綠色旅游飯店”的酒店,給予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申報條件
(1)申報年度內新評為“國家五星級飯店”、“國家四星級飯店”、“國家金鼎級文化主題旅游飯店”、“國家金樹葉級綠色旅游飯店”的酒店;
(2)已享受過四星級酒店評定補貼的企業,新獲評五星級酒店,補貼金額可按差額補齊。
2.免申即享流程
區文體旅局根據權威機構或相關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公示評定文件提出擬支持名單和資金分配方案,按“免申即享”標準程序推動獎勵資金兌付至企業。權威機構或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定文件等印證資料。
第十八條 勵體育場地建設。對在青羊區內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社會示范性和公益性較強的體育場地,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額在300萬元(含)以上的,建成營運1年后,按照審定的基礎設施建設總額的5%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體育場地建成營運1年內自主引進國際國內知名賽事的,補貼比例提高到10%,最高補貼200萬元。
(一)申報條件
1.自竣工驗收完成當年起三年內的區內新建體育場館,且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額在300萬元(含)以上;
2.建成運營時間從開展第一項活動時間算起滿1年;
3.項目為社會化投資,未使用財政資金;
4.申報對象所屬體育場地設施免費開放時長占經營開放時長比例不低于20%,且在每年全民健身日(8月8日)免費開放。
2.申報材料
1.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體現項目基礎設施建設總額);
2.項目用地、建設、驗收合法合規證明;
3.項目竣工報告、管理制度等佐證資料;
4.申報對象基本情況介紹,含場地基本情況、項目運營情況、活動簡報及照片、相關宣傳報道等反映項目品質和效益的材料和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健身場地面積、健身場地免費開放率、開放時長等相關佐證材料;
第十九條 鼓勵體育賽事活動舉辦。
(一)支持重大國際體育賽事舉辦。主導引進或創辦由體育總局、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或中國奧委會主辦的重大國際體育賽事活動,引進國際體育組織主辦的世界或亞洲錦標賽、世界或亞洲杯賽等賽事活動,給予承辦企業不超過經審定后實際支出費用50%的辦賽補貼,單次賽事活動補貼最高可達200萬元。
(二)支持影響力較強的國際賽事舉辦。主導引進或創辦由全國單項體育協會主辦或承辦的其他國際體育賽事,給予承辦企業不超過經審定后實際支出費用30%的辦賽補貼,單次賽事活動補貼最高可達100萬元。
(三)支持高水平全國賽事舉辦。主導舉辦全國錦標賽、冠軍賽、最高級別職業聯賽等全國賽事,給予企業單次賽事50萬元的辦賽補貼。主導舉辦1項全國公開賽、邀請賽、其他級別職業聯賽,給予企業單次賽事30萬元的辦賽補貼。
1.申報條件
(1)賽事舉辦地點須在青羊區范圍內;
(2)申報對象擁有賽事策劃主辦權(非購買承辦服務的第三方機構),一個賽事項目只能有一個申報主體,對同一單位或組織每年補助不超過兩項;
(3)辦賽過程中,未發生社會負面影響和安全事故。
2.申報材料
(1)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2)國際、國內體育組織(應為國家體育總局認可的體育組織)關于同意舉辦賽事的批復;
(3)賽事組織工作方案、賽事總結等材料;
(4)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對活動所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進行評估的績效報告(體現活動內容、參與人數、媒體宣傳及影響效果、經濟效益等);
(5)申報對象須于賽前30個工作日提交“四方案一機制”( 賽事組織方案、安全風險防控方案、應急處置方案、醫療保障與應急救援方案,對賽事進行風險評估,建立“熔斷”機制)。
第二十條 發展職業體育俱樂部。對參加國際高水平職業聯賽和全國頂級職業聯賽的足球、籃球、排球和賽車職業俱樂部,按照項目類別、賽事等級、賽事規模、賽事影響力、實際投入和參賽成績、俱樂部建設情況等,給予每賽季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申報條件
1.代表國家、省、市、區參加國際高水平職業聯賽和全國頂級職業聯賽的足球、籃球、排球、賽車職業體育俱樂部;
2.申報單位應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已經獲得聯賽參賽資格,并須完成當年賽季全部職業聯賽賽程并認定成績。
3.同一俱樂部參與多個項目職業比賽并取得成績,或參與同一項目國際、國內多個賽季比賽并取得成績的,以最好成績進行獎勵并且不重復獎勵。
(二)支持標準
1.足球項目:對參加國內足球職業聯賽的俱樂部獎勵分為晉級獎、成績獎:
晉級中超聯賽200萬元;晉級中甲聯賽70萬元。國際足聯俱樂部世界杯(世俱杯)、亞足聯冠軍聯賽(亞冠)、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中超聯賽)冠軍200萬元、亞軍120萬元、季軍80萬元,中超聯賽第4-6名50萬元、7-8名40萬元;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中甲聯賽)冠軍70萬元、亞軍60萬元、季軍50萬元,第4-6名40萬元、7-8名30萬元。
2.籃球項目:對參加中國籃球聯賽中(CBA、WCBA)完成當賽季全部比賽并獲得季后賽資格的俱樂部按成績給予獎勵。中國籃球聯賽冠軍70萬元、亞軍50萬元、季軍30萬元,第4-8名10萬元。
3.排球、賽車項目:國際最高水平職業賽事冠軍25萬元、亞軍20萬元、季軍15萬元;國內最高水平職業賽事冠軍15萬元、亞軍12萬元、季軍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職業體育俱樂部基本情況介紹、財務管理制度等;
2.職業體育聯賽基本情況介紹、賽事影響力介紹;
3.申報項目競賽成績證明材料復印件;
4.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單位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和經費投入報告。
第二十一條 支持文旅場景打造。打造具有創意特色,發展文創、體育、旅游、非遺等新興業態且經政府新評定的市級以上產業示范空間、示范消費場景、文創集市、主題旅游目的地、示范項目、示范基地等新場景,按照國家、省、市級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申報條件
1.支持對象為文旅場景的申報主體;
2.獲評市級以上文旅場景;
3.同一項目獲獎獎勵就高不疊加,同一企業全年享受獎勵不超過1次,同一榮譽稱號享受補貼不超過1次。
(二)申報材料
獲評文件、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十二條 支持辦會參展。
(一)支持辦會辦展。對承辦政府支持有重大影響的文旅節會、論壇、展覽、賽事、知名品牌發布及各類新經濟文旅創新活動的企業,按照企業經審計的實際支出(扣除上級補貼后的余額部分)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1.申報條件
(1)承辦政府支持的各類文旅會展活動;
(2)一家主辦或承辦機構一年內享受區級財政支持的會展活動不超過兩次;
(3)對活動進行宣傳報道的市級以上媒體不少于5家,以活動為主要內容的視頻、圖文信息等媒體綜合點擊量(閱讀量、播放量、瀏覽量等)不低于5000次;
(4)會展活動舉辦地點須在青羊區,且申報主體擁有活動策劃主辦權(非第三方機構);
(5)單個活動限一家企業申請補助,活動由兩家以上企業聯合主辦或承辦的,原則上由向政府提出活動方案的企業進行申報;
(6)營業性演出活動需將全部票房收入結算在青羊區。
2.申報材料
(1)會展活動舉辦基本情況(含活動費用收支情況說明);
(2)承辦政府主導活動的相關佐證資料(含同意舉辦該活動的相關方案、批文批示、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或報告、政府部門年度重點工作、納入政府部門年度節慶或展會活動計劃等);
(3)活動方案;
(4)舉辦活動的相關圖片等印證材料;
(5)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活動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營業性演出活動體現全部票房收入);
(6)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對活動所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進行評估的績效報告〔體現活動內容、參與人數、市級以上媒體宣傳(含家數、點擊量、閱讀量、播放量、瀏覽量等)及影響效果〕。
(二)支持參會參展。由區政府組織參加市級及以上文旅會展活動的企業,按照其經審計的單次參展參會總支出的50%,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前述二項補貼可疊加享受。
1.申報條件
由區政府組織參加市級及以上文旅會展活動的文旅企業。
2.申報材料
(1)會展活動基本情況(含活動費用收支情況說明);
(2)活動方案(含預算方案);
(3)會展活動邀請函、參展回執等相關佐證資料;
(4)與會展主辦或承辦單位簽署的參展合同或其他能體現展位費用的證明材料;
(5)參加展會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現場照片);
(6)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活動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第二十三條 支持數字文創產業發展。鼓勵文旅企業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虛擬現實、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實施文旅項目,綜合其經濟效益和社會影響,項目年度銷售額超過200萬元(含)以上且項目實施主體年度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經審定后項目中數字技術投入成本的10%給予最高可達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一)申報條件
項目年度銷售額超過200萬元(含)以上且項目實施主體年度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含)以上。
(二)申報材料
1.項目實施方案、宣傳圖片、媒體報道等佐證資料;
2.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體現項目年銷售額和項目數字技術投入成本,并附合同、發票、銀行轉賬記錄等印證材料);
3.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企業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體現年度營業收入)。
第二十四條 支持游戲產業發展。對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并獲得版號、正式上線且運營時間滿一年及以上的自主開發游戲,單款產品年度收入超過1000 萬元(含)的,按項目收入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同一游戲產品僅可享受一次),單個項目最高享受獎勵不超過 100 萬元。同一申報主體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
(一)申報條件
游戲產品為自主開發且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并獲得版號、正式上線運營且運營時間滿一年及以上并在青羊區結算項目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
(二)申報材料
1.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的游戲版號審批信息;
2.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專項年度審計報告(含申報項目年度收入)
3.游戲產品介紹、游戲界面圖片等。
六、其他
1. 本實施細則由成都市青羊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2.本實施細則所述“申報材料”是指申報政策扶持所需提供的基本要件,申報時可在申報受理通知中要求申報單位提供其他必要的申報材料;本實施細則所述“申報時間”涉及具體時間截點的以具體申報通知為準。
3.本實施細則中以企業年度經營發展情況作為支持條件或獎勵(補貼)計算依據的,以企業申報獎勵(補貼)時最近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的經營發展情況為基準。
4. 獲得青羊區財政扶持資金支持的單位,需配合做好財政扶持資金績效評價工作,按要求接受相關檢查。
5. 本實施細則未明確事項以申報通知為準。
6.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同《青羊區關于促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成青文體旅〔2025〕X號)。原《青羊區關于促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成青發改〔2024〕117號)同步廢止。執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需對本細則內容進行調整的,以區文體旅局發布的調整通知為準。
以上就是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解的內容,希望會對大家有個幫助!有任何項目問題都可以找小編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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