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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3年肥東縣惠企政策匯編,肥東縣企業申報獎勵補貼政策指南,這里給大家整理了合肥肥東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和肥東縣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那么如果肥東縣企業想要申報文章中的獎勵補貼政策資金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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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肥東縣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1.肥東縣激勵企業擴大規模。對年零售額(含住餐)首次達1億元以上的限上企業(單位),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年銷售額或營業額較上年增長的限上企業(單位),分檔給予最高 30 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對當年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 5000 萬元以上且增速超過 20%的限上電子商務企業,分檔給予最高 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對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達1000萬美元以上、離岸執行額達500萬美元以上,且連續三年增速達市下達目標任務的,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支持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對現有已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設立增幅獎,分檔給予最高 40萬元一次性獎勵(與合肥市支持服務業龍頭企業發展政策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縣發改委)。對當年建筑業收入首次達2億元以上或較上年增收1億元以上的建筑業企業,分檔給予5萬元-100 萬元的獎勵(執行部門∶縣住建局)。對列入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業統計范疇的農業產業化市級以上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產值達5000萬元、1億元、2億元、5億元、10億元,且同比增幅達10%以上的,分檔給予 10萬元一5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2.肥東縣持續深化"雙創"示范。對建設符合條件的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對新認定的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給予最高 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對認定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績效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再給予最高 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對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孵化一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3.肥東縣支持企業資質升級和創優奪杯。對當年晉升施工總承包資質或注冊地遷入本縣的,且年建筑業收入達2億元以上的建筑業企業,分檔給予60萬元-500萬元的獎勵(執行部門∶縣住建局)。對承建工程當年獲得各級優質工程、標準化示范工程的建筑業企業,分檔給予10萬元-300萬元的獎勵(執行部門∶縣住建局)。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給予最高75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獲得安徽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管局)。
4.肥東縣鼓勵加快升規入統。對已納入統計的法人企業(單位),給予累計不超過25萬元信息補助(執行部門∶縣商務局)。對新增規上工業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首次入規且產值達億元以上的,再給予1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對新增規上(含擴大規模)工業企業,給予實際竣工面積32元/m2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對當年首次納入國家統計網且建筑業產值達 3000 萬元以上、1億元以上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10 萬元、3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住建局)。建立"小升規"企業庫,對當年首次納入省統計平臺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給予6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發改委)。
二、肥東縣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5.肥東縣支持研發機構建設。支持工業企業建設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創建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品牌示范企業、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和平臺,鼓勵研發重點新產品,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100 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支持建設技術創新中心,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6.激勵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加大研發,對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給予最高 20萬元補助(執行部門;縣科技局)。對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或重點研發計劃的企業,按國家實際到位經費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執行部門∶縣科技局)。對承擔省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項目、市"借轉補"科研項目的企業,按照省市實際到位經費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執行部門∶縣科技局)。對省科技重大專項等,按市支持科技創新政策要求給予補助(執行部門∶縣科技局)。對新認定的省市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對新建的院士工作站,給予30萬元補貼,績效評價優秀的,再給予30萬元獎勵,同時給予在站院士5萬元/人·年生活補助(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7.肥東縣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持團隊或企業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對獲獎項目給予 50%配套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對獲得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支持企業吸納技術就地轉化,單項成果成功交易并實際支付1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支付額的10%給予最高 50 萬元配套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鼓勵企業吸納或輸出技術,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合同及科技成果登記,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對認定市級以上的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給予 5 萬元配套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8.肥東縣培育高新技術和高成長企業。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20 萬元獎勵;再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新遷入落戶我縣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給予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對當年入庫的高成長企業,在市級研發費用的補助基礎上,再給予最高50萬元的10%研發費用補貼(執行部門∶縣科技局)。對當年產值和增幅都符合條件的高成長工業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深化企業績效競賽活動,前 10名授予肥東縣制造業"明星企業"稱號,同時給予最高 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
9.肥東縣加快發展工業互聯網。對建設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支持工業企業開展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級,按市獎補額的20%給予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
三、肥東縣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10.肥東縣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鼓勵推廣使用工業機器人,對購買使用工業機器人的工業企業,按購置價格的 15%給予最高 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對新認定為綠色制造、節能環保、節水型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對新認定的平安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鼓勵建立產業集群,對先進制造業主機企業按配套額的3%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對獲得省國防和經濟建設引導資金支持的企業,按省級補貼額的 50%給予最高20萬元配套補貼(執行部門∶縣發改委)。
11.肥東縣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對農作物種業企業達到規定標準的,按投資額的 30%給予最高 50 萬元補貼,對被當年由市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或種業主管部門)安排由縣農業農村局協辦,在基地召開現場會并在有影響力專業媒體上進行報道的,再給予 5萬元一20萬元補貼;對符合條件的農業龍頭企業,給予1萬元一20 萬元補貼;支持農產品質量認證,對符合條件的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給予2萬元一4萬元補貼;對現代漁業生產基地達到規定標準的,給予5萬元一15萬元補貼;對稻漁綜合種養基地、鮮食玉米種植達到規定標準的,給予10萬元補貼;推進畜牧種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畜牧場,給予20萬元一50萬元補貼;對新建連棟溫控大棚達到規定標準的,分規格按 8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不超過250萬元、500 萬元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三農"主體,給予1萬元一3萬元補貼;對新認定為市級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示范基地的主體,給予10 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12.肥東縣完善現代流通體系。對企業跨境在線交易額達到 50萬美元的企業,按實際發生營銷推廣平臺服務費的 50%給予最高5 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對肉菜流通追溯體系的試點企業,按考核結果給予最高6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商務局)。
13.肥東縣推動文旅體育產業發展。大力扶持我縣旅游民宿產業發展,獎勵標準參照《肥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肥東縣促進旅游民宿健康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東政辦〔2021〕16號)文件執行(執行部門;縣文旅局)。支持文旅品牌建設和文旅企業創新發展,對獲得品牌、獲獎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文旅局)。對當年新評定的星級農家樂,給予最高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文旅局)。對取得相關認證,且免費開放的民營博物館,給予最高1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縣文旅局)。對在我縣經營1年以上民營體育場館,按建筑面積給予2萬元一6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承辦各類體育賽事的民營體育健身場館和體育社團(俱樂部),給予1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獲得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面積達300 m2以上且免費對外開放的民營健身場館,給予最高 2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縣教體局)。對認定為市級休閑農業示范點的主體,按新增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14.肥東縣支持智慧城市建設。對建設感知終端,擇優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 200萬元補貼;對運用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開展智慧城市應用場景創新項目投資 300萬元以上的,擇優按投資額的 1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在市級獎補的基礎上,按照 1∶1比例給予市級同等獎補額的一次性配套獎補(執行部門∶縣數據資源局)。對獲得市大數據企業認定或申報并通過初審的企業,給予最高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數據資源局)。
四、肥東縣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15.肥東縣增強融資服務和擔保能力。對依法合規經營、年化擔保費率不高于1.0%、放大倍數達到 4倍以上且完成政銀擔年度目標任務的縣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給予最高 15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縣地方金融監管局)。
16.肥東縣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當年以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貸款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利息補貼(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管局)。對符合條件的億元限上企業,按標準給予最高50萬元貼息補助(執行部門∶縣商務局)。對市政府推介的優質小微工業企業,給予貸款利息 50%最高 5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經信局)。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建筑業企業,按當年發生貸款利息的 50%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住建局)。對符合條
件的市級以上中小微企業及"三農"主體,按當年發生貸款利息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17.肥東縣鼓勵企業上市融資。對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最高 2000 萬元獎補。對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權托管中心掛牌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00 萬元和1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縣地方金融監管局)。
五、肥東縣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18.肥東縣提升園區服務水平。對符合條件的電商、服務外包(產業、孵化)、園區,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對認定市級以上的農業科技園區,給予最高 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19.肥東縣支持首創產品應用。對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生產企業和應用企業,按上級獎勵資金5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對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和制造業單項冠軍的工業企業,按上級獎勵標準給予1∶1最高100萬元配套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
20.肥東縣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對按要求參加展會的企業(單位),給予最高5萬元補助(執行部門∶縣商務局)。對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開拓境外經貿合作區的、支付對外勞務合作備用金保函費的企業,分類給予最高 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對未享受市級政策,年實際使用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分檔給予最高 40萬元獎勵。進一步促進外貿加快發展,相關政策另行制定(執行部門∶縣商務局)。鼓勵企業加強管理培訓,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培訓費 50%最高 20萬元補助。鼓勵企業走出去,對參加市級以上政府組織展會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經信局)。
21.肥東縣全面拓展消費需求。對新增門店、新設立銷售公司、建設改造菜市場、促進線上消費、體驗消費、假日消費、響應省、市商務部門主辦的大型促消費活動的企業(單位),給予最高80 萬元的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支持開展放心滿意消費創建活動,最高給予5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管局)。支持民營文藝院團商業演出,按擇優原則進行獎補,對評選出的優秀民營劇團,給予最高1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縣文旅局)。進一步完善促進消費政策,支持文旅企業做大做強,對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文旅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文旅局)。支持城市閱讀空間建設,對在全市年度考評靠前的,給予運營方最高5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文旅局)。激勵和支持"放心糧油"工程,對符合條件的示范店,給予最高4萬元一次性補貼(執行部門∶縣發改委)。對符合條件的一店多點單位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發改委)。激勵和支持"主食廚房"工程,對符合條件的主食廚房的門店或經銷商、代理商,擇優給予每店 2萬元最高3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發改委)。
22.肥東縣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當年列入市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獲得國家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的企業,給予最高 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單位或個人獲得授權的國內外發明專利,給予每件最高3萬元的獎勵,同一件專利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管局)。對當年獲得發明專利授權5件以上、10件以上、20件以上且維持有效期5年以上的單位,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對代理我縣發明專利獲得授權5件以上的代理機構給予獎勵,達 50件以上的,再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管局)。
對新注冊地理標志商標、新獲批地理標志產品的機構或組織,以及當年認定的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給予最高 25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管局)。支持開展標準制定,給予每個標準最高30萬元獎勵;支持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給予每個項目最高5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管局)。
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合辦〔2021〕8號)中的投資補貼、經濟貢獻獎勵、新增規上(限上)獎勵等政策資金由市與縣(市)區、開發區財政按1∶1分擔的規定,由縣政府有關部門和縣財政局負責執行;各類專項政策與本政策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失信企業及房地產開發、國家產業發展目錄限制和淘汰類產業項目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圍之內。
本政策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縣財政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解釋,各政策執行部門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并抓好政策宣傳和落實。若國家、省、市出臺新的規定,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減輕民營企業發展負擔,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肥東縣特制定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政策。
Ⅱ、肥東縣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政策獎勵補貼
1.肥東縣支持民營企業上臺階。對首次被評選為全省民營經濟500強企業,縣財政給予管理團隊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成功納入統計網報企業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首次成功納入統計網報企業庫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及其他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25萬元獎勵,對首次成功納入統計網報企業庫的資質內建筑業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當年零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含1億元)、5億元以上(含5億元),且當年同比實現增長的限上零售類企業(含餐飲),每戶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0萬元補貼,再次認定的給予10萬元補貼;對新獲得的在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居前3位的“排頭兵”企業,在國內有重要影響力的“單打冠軍”“行業小巨人”企業,按照省級獎勵資金的50%給予每戶企業管理團隊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首次列入省級、市級“專精特新”民營中小企業的,縣財政給予每戶企業省市獎補資金50%配套;對首次落戶的一般性外貿進出口企業當年實現進出口業務5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經信委、住建局、科技局、財政局)
2.肥東縣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企業)。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市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縣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省級、市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獎補項目,縣財政按照省級、市級高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對當年認定省級、市級重大新興產業專項、重大新興產業工程、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縣財政按照省級、市級高獎勵資金的50%給予配套。對首次認定的規模以上戰略性新興企業給予30萬元補貼,后續兩年產值較上一年度增長50%以上的,每年縣財政給予每戶20萬元獎勵。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對獲得、省級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稱號的,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獲得省級軍民融合產業示范企業稱號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獲得軍工許可認證等資質的企業,每戶給予2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縣發改委、財政局、稅務局)
3.肥東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含擴大規模),按實際竣工面積給予每平方米32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中心、財政局)
4.肥東縣降低企業用地成本。鼓勵民營企業自身升級改造,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對符合城鄉規劃、環保等要求的工業項目,通過擴大生產性用房、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及地下空間利用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優化服務,不動產登記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將一等應稅土地稅額標準由原10元/平方米調整為5元/平方米,二等應稅土地稅額標準由原7元/平方米調整為4元/平方米。(責任單位:縣國土資源局、財政局、稅務局)
5.肥東縣設立扶持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基)金。從2019年起,縣財政統籌新增扶持產業發展資金2億元,重點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設立扶持民營經濟發展專項基金4億元,對重大民營經濟發展項目進行股權投資。(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產投公司)
6.肥東縣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新發生銀行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利率給予50%的財政貼息補助,單個企業財政貼息高不超過200萬元。將縣中小擔保公司扶持民營企業的擔保總額提高到30億元;將過橋資金使用頻率提高到年12次以上,設立民營經濟過橋資金池8億元,資金占用費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按日收取,不予上浮。對民營企業擔保貸款的擔保費超0.5%以上部分,由縣財政給予補貼,原則上高不超過30萬元,特別重大項目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縣經信委、金融辦、中小擔保公司)
7.肥東縣降低金融要素成本。鼓勵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上市或掛牌,分別給予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的經費補助,企業完成股改后支付50%,成功上市或掛牌后支付余下50%;對通過資本市場再融資的上市公司,按融資額投入肥東縣的5‰給予高100萬元配套獎勵。(責任單位:縣金融辦、財政局)
8.肥東縣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支持企業牽頭承擔級重大科技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按照實際到位經費10%給予企業高1000萬元縣級地方配套補助,重大項目“一事一議”;支持企業圍繞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展研發,按經核定的研發投入的10%給予高1000萬元補助;對獲得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產學研聯合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的企業,按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2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以上各類創新載體,按同級資助資金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重大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等新產品市場化應用,分別給予生產企業、應用企業按照上級獎勵資金50%高100萬元的縣級配套補助;支持企業吸納并轉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按照技術合同成交額的10%,給予企業單個技術合同高100萬元縣級配套補貼;對新獲批為、省級知識產權企業(含試點示范及優勢),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省級專利獎(含技術發明獎)的企業(或個人)分別給予一次性1:1和1:0.5配套獎勵。(責任單位:縣經信委、科技局、財政局)
9.肥東縣支持民營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對符合產業政策投資額超5000萬元以上的技改類項目(其中采用智能化改造和機器換人經認定后工業企業總投資規模須達1000萬元以上),在市級政策的基礎上,縣級財政按1:1配套。對通過省級以上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和制造業單項冠軍的工業企業,在享受上級政策的基礎上,再按照成套技術裝備、單臺設備、關鍵部件三種類別,縣財政給予高層級獎勵資金1:1配套;對獲得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和平臺的,縣財政分別給予管理團隊100萬元、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經信委、發改委、財政局)
10.肥東縣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本地企業產品。政府集中采購活動,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本地產品(商品)。全縣各機關事業單位政府采購活動,對采購額在十萬元以下不需要向縣財政局申報計劃由各單位自行采購的,應優先采購本地產品(商品)。縣內國有企業采購和自建施工項目,要按照就近方便、降低物流成本的原則,優先采購本地產品(商品)。全縣政府投資類項目建設主管單位,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勵施工方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優先采購本地產品(商品)。建筑、農業、工業、商貿等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引導行業內民營企業優先采購本地產品(商品)。(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公管局)
上述政策重點支持符合肥東縣主導產業發展方向、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均在肥東縣的民營企業。該政策施行前肥東縣已出臺的支持企業發展的相關文件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當年享受的扶持總額按不超過當年企業對肥東縣稅收縣級留成部分的原則執行。在肥東縣已享受“一事一議”政策的不再重復享受。